社会保险费征缴是社会保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法规存在部分规定不明确、部分规定滞后、部分规定在实践中未能落实等问题,直接影响着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2018年,国务院已经明确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主体是税务部门,《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宜尽快修订完善,以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则。为此,需要在厘清若干关键性问题的基础上,确定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则修订的思路和重点:明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职责,扩展社会保险缴费主体,增加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的规定,完善社会保险费确定机制和欠费清缴机制,同时顺应公共治理的数字化趋势,并为社会保险制度深化改革预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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