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
三
四
五
文章摘要:"法制长生屋"出现在元代《王祯农书》后附《杂录》中,为"长生屋"一词在古籍中仅见,据字面可理解为"经久耐用的房屋"。"法制"一词是理解"法制长生屋"的关键。"法制"在《农书》众古本中作繁体"法製"。《汉语大词典》收"法制"词条,未收"法製",但所列诸义项对于理解"法制长生屋"皆有未洽之处。"製"与"制"古代词义与用法皆有不同,"法製"也不同于义为"法令制度"的"法制"。"法製"的这一用法在古代还有不少用例。"法制(製)××"可以理解为"按一定的规格和方法制作的××"。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F301.3;K247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21 《法制博览》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