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读

乡村规划助力乡村环保法制研究

早在2006年发布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就已经提出要加强村庄规划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乡村环保事业未完全达到预期效果,因此2018年发布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再次强调要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因此,立足实证研究,从乡村环保现状入手,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切入点,通过完善乡村规划建设使其更好地助力乡村环境保护、助力“农村美”目标的实现有其意义所在。

一、调研情况简介

为使调研地的选取具有均衡性、代表性,本文选取了经济条件较差、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湖南省隆回县和经济条件好、自然环境相对较差的湖南省邵东市的部分乡村作为调研地。为了最接近实际、了解最贴近人民群众的环境问题,以及保证调研人群的全面性,本次调研的对象主要为调研地区的村民,同时也对基层工作人员和其他一些人群进行了咨询访问。本次调研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了解乡村环境现状,同时对乡村居民和村干部进行了一些走访。调研时间为2019年7月。

二、湖南省乡村环境问题简析

通过实践发现目前存在的乡村环境问题是解决乡村环境问题的第一步,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目前湖南省乡村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垃圾和污水处理不当。虽然《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湘办发[2018]24号),对垃圾和污水的处理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目前农村地区的垃圾和污水处理依然效果不佳。虽然每户居民都已发放垃圾桶,但是由于缺少有效监督及居民环保意识不强使得居民垃圾投放不规范,并且即使垃圾投放在垃圾桶内但由于缺少科学分类以及下一步的收集转运,使得垃圾最终得不到有效处理。这就使得散户垃圾散堆放形成微型垃圾场、集中居民集中堆放形成小型垃圾场的局面依旧存在。对于污水处理,在调研地区虽然有些乡村采用了三格化粪池或人工湿地模式进行处理,比如邵东市火厂坪镇,但由于造价及居民改厕意愿等因素导致其普及率并不高。另一方面,居民的用水习惯也难以改变,使得大量居民的生活污水还停留在洗完就泼、门前就是污水池的无处理状态。此外,农业生产垃圾和生产水污染问题依旧有待进一步解决。

(二)畜禽排泄物未科学利用。《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在农业污染源当中,畜禽养殖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氮、磷污染的排放量分别为1,268.26万吨、102.48万吨、16.04万吨,分别占此类污染物全国排放总量的41.9%、21.7%、37.9%。粪、尿的产生量分别是2.43亿吨和1.63亿吨。可见,畜禽排放的污染物数量是相当大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养殖的主要有鸡鸭以及少部分的猪,对于粪污还是以农村的原始方式进行处理,即放在猪栏或者鸡圈里面自然发酵后作为肥料使用。而农村的小规模养殖场由于监管不严在处理此类污染物时也存在不规范之处,比如不加处理而直接用水冲洗。可见对于此类本可以作为有机肥或者沼气等新能源原料的物品,在农村地区尚未得到充分科学地利用进而成为了环境污染的一大因素。此外,对于人类的粪污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三)村容村貌缺乏乡村美感。村容村貌是由村庄建筑、林草地、农田、水体、历史遗迹等组成的自然——经济——社会复合型生态系统。在调研中发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新建房屋增长迅速,但是存在建房布局杂乱、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无特色缺乏欣赏性等问题,使得村容村貌的美感大打折扣。农村空心房问题突出、未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在浪费土地资源的同时也使得乡村风貌受到影响。并且农村的一些小微型企业也影响着农村环境的青山绿水,比如在邵东市简家陇镇,一家采石场的开采使得山林遭到严重破坏,大片的黄土石块裸露,严重损害了“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乡村愿景。

(四)乡村环境问题原因简析。以上三点总结了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乡村环境问题,为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对其原因进行准确分析至关重要。首先,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困难、乡村环保事业资金短缺直接导致了乡村垃圾、污水以及畜禽排泄物难以得到科学处理,而住房分散客观上导致了垃圾、污水以及畜禽排泄物的集中收集处理更加困难,并且住房杂乱分散也导致了村容村貌的破坏。其次,政府职能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环保长效机制不健全使得乡村环保缺乏长期的强制力保障。最后,村民环保主人翁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是乡村环保问题最大的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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